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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9-25
成都明远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
关于清洁生产审核信息的公开
根据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,我公司被列入2023年度强制性生产审核企业,为了积极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,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第八条第三款的要求,我公司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开内容的填报,并将该内容公开于公司公告栏。公开内容如下。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表
单位名称 |
成都明远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|
||
单位地址 |
成都市大邑县兴业四路七号 |
||
企业性质 |
有限责任公司 |
中心经度坐标 |
104.07275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510129553568894D |
中心纬度坐标 |
103.556637,30.577172 |
法人代表 |
钟勇 |
法人联系电话 |
13708059617 |
所属行业 |
泡沫塑料制品 |
厂区面积 |
9532平方 |
建厂时间 |
2010年4月16日 |
职工人数 |
20人 |
最新改扩建年月 |
/ |
企业规模 |
小 |
二、污染物信息
种类 |
污染物 |
现有工程排放量(t/a) |
废气 |
VOCs |
0.11 |
固体 废物 |
危险废物 |
0.5 |
一般废物 |
6 |
三、落实和建立清洁生产组织
为顺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提高管理者及员工的节能降耗、预防污染的意识,通过从生产现场各工序、岗位入手,积极挖掘清洁生产的改进点,从而使公司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,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公司日常生产管理,持续进行下去,公司将成立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,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,各车间主任协助,并设立清洁生产办公室,清洁生产办公室在审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清洁生产审核的具体工作。
清洁生产办公室的职责:
1.负责公司清洁生产的日常管理,检查清洁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;
2.负责对员工清洁生产法规、观念、知识的宣传和培训;
3.关注清洁生产的新工艺、新技术,选择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好的方案,组织力量实施;
4.负责清洁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、完善和实施;
5.负责制定清洁生产计划,并选定审核重点,启动清洁生产审核,保障清洁生产的持久管理。
成都明远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
2023年 4月25日
公司地址:成都市大邑县工业园区兴业四路7号
公司名称:成都明远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
手机:18081970804,13881864978
咨询热线:028-88201459
邮箱: 2790518949@qq.com